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
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,道路运输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,与世界其它各国一样,交通运输安全成为各国政府的一个首要问题。交通事故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“第一公害”,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巨大损失,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,据有关部门统计,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中,客运车辆肇事占总数的50左右,因而关注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极为重要。
1、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
1.1擅自增、减客座席与卧铺客车的铺位
运行在客流较大线路的客车、私自拆除乘客座席,增加旅客站立空间,超载乘客,或者将车后部的座席拆除用于装运货物;运行在公路主干线车辆较多的客车,私自增加乘客座席,用于同其他客车争抢客流;卧铺客车的铺位为1+1+1形式,但是在客流较大的线路上,私自将卧铺改为1+3形式,更有甚者将卧铺改为通铺。在客流较小的线路上,将车后部卧铺拆除,全部用于装运货物,将安全门堵死。
1.2擅自增加或加长车顶行李架
部分车辆底部有行李仓,车顶没有行李架。但车主为多运货物,擅自增加行李架,将行李架加长到整个车顶。
1.3车厢内客货混装,车顶货物超载现象十分严重
由大中城市发往中小城市的长途客车,车厢内装满货物,车厢外从车前到车尾堆积货物高达2m以上。
1.4乘客携带与托运的行包已不再是普通的日用百货。角钢、铝合金、铁管、木材、电动机等一切物品,都可按行包托运。有的物品长达6m以上,这些物品在车顶不易扎紧固定,车辆运行遇有急紧情况制动时,很容易借助惯性窜向车前方,损伤或刺伤前方车辆与其他人员。
综合上述情况:增加乘客座席争抢客流,客车运行时尤如一场运动员赛跑,运输安全难以保证,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;减少乘客座席,超载乘客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后果难以想象;增加卧铺铺位和车内大量堆积货物,将车内通道堵死,出现交通事故,车内人员无处逃生、增加人员的死亡率。车顶大量堆积货物的后果是:①车辆运行时产生“上晃”使车厢骨架严重变形过早损坏。②产生“上晃”后的车辆易发生侧翻、行驶中方向失灵、制动失效。③车顶货物将车顶部的安全窗压死,安全窗失去应有的作用,事故发生后乘客无法逃生,并为救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。
2、改进措施
我国已加入WTO,融人了世界经济大潮,道路运输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变化,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公路运输管理有关条例的同时,还需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,同时完善道路运输安全法规体系.规范和管理道路运输生产。
2.1理顺关系、加强管理
首先客运站要杜绝站内发车时的行包超高超载现象发生。这种为增加本企业效益而不顾行车安全的作法是十分危险的。对危险品禁运的同时,如角钢、铝合金及超长超大物品要谢绝运输,对乘客多作解释工作。各级管理部门对站外发车的客车,要逐步实行站内发车强化管理。
2.2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
目前,我国现行的道路运输安全法规不健全,涉及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不多,在具体执行时有一定的困难,国家标准GB7258——199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第10.8条规定:卧铺客车车顶不得设置行李架,其他客车需设置车外行李架时,按每个乘客10kg行李核定,且行李架长度不得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。该规定没有规定有行李仓的客车,不再设置行李架。有的车主在购车时,要求制造厂或在修理厂又增设了行李架,为车辆运营带来安全隐患。对私自加长行李架的车辆,责令拆除后,部分车辆在车顶设置了活动的铁钩子,变相加长行李架,与私自增减乘客座席一样,管理部门只能责令拆除,无别的处理乘客座席一样,管理部门只能责令拆除,无别的处理办法。
交通部颁发的《汽车旅客运输规则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公共卫生,不准携带下列物品乘车:1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。2、有可能损坏、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。3、动物(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的除外)。4、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。5、尸体、尸骨。规定中没有对角钢、铝合金、铁管、电动机等超长超重物品可否托运作出规定。
对轻泡货物与超过行李架长度的物品如何运输。交通部2001年第5号令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》,第九条十四款规定:不按核定的行包装载定额运行包造成超载的,按超载行包重量每千克处以5元的罚款,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。该规定明确了客运车辆行包超载将受到处罚,但在执行中有一定的难度,对运行中的车辆行包超载时,只能凭估算确定超载重量,对车厢内堆的货物是否核定行包装载定额之内,没有明确说明,由于轻泡物其重量没有超出定额,但其体积过大,超出行李架之外,占据车顶部,也没有具体规定。客运车辆的座席、卧铺与行李架的配置是客车结构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的数量,排列方式与尺寸数据是根据车身骨架与底盘结构等科学依据确定的,不得随意改动。针对上述情况,建议交通部应制定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,完善道路运输安全法规体系。
2.3加快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信息化进程
传统的运输方式正在接受考验,研究开发对传统客货运输组织方式进行改革,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,在大力推广应用快速客运的同时,应加强对发展快速直达厢式货运、零担货运的应用。在货物较多的客运路线上,可实行客运班车与快速货运车辆同时发车的方法,减少客车客货混装与货物超载现象发生。以运输组织技术创新为手段,作为道路运输业发展现代物流的突破口和切人点。
同时,客运站应建立气象信息服务,设立气象信息牌与气象信息广播,及时播报风、雨、雪、雾等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气象信息。同时根据季节的变换与地域不同,对本地区的河流水位、路面冰雪等情况及时作出通报,提醒驾乘人员对车辆运行安全的高度注意,提前做好安全行车的前期准备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