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驾驶汽车经验谈(夜间驾驶之三)

文章出处:深圳市赛为安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17-05-06

上篇向大家介绍到城镇路段上的观察在夜间通过,本篇主要讲述汽车在公路上通过非城镇路段,对静动态障碍物的观察及超车会车等的夜间驾驶的要领。


在非城镇上路段上基本没有路灯,对路面的动态障碍物的观察,仅靠本车的大灯照明进行观察,而且公路上基本没有隔离,行人、自行车横过随意性大,由于非城镇路段行人甚少,在较长的一个时段内可能看不到一个行人,且在没有会车情况下,单向的大灯远光照明区内,可视性良好,会使人麻痹大意,一旦有身穿暗色服装行人突然横穿,常会因观察不及而措手不及。在山区公路还经常会遇到没有尾灯的手扶机等低速车辆,因其车后厢的颜色不显眼,发现距离类同于穿暗灰色的行人,也常有发生追尾事故。山区公路还常见有抛锚车辆停在行车道上,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在车后摆危险标志(三角牌)或打开后车灯,只是在路面上摆放一些树枝、石头等,也曾发生过许多驾驶员忽视这些摆放物的提示,而发生事故。山区公路的上坡道常留有因车辆故障,摆放防倒的垫石,这些石头均留在行车轨道上,速度快很难避开,曾发生过车辆撞上石头转向失控的事故。还有路面上的坑洼,在夜间是难以观察到的,发现距离较近也是个危险因素。因此,虽然夜间行驶在山区公路,看上去道路宽敞,好开车,但存在的危险因素也不少。

安全驾驶汽车经验谈(夜间驾驶之三)


下面针对此就本人驾驶体验谈几点。



一、非城镇区公路行车注意点


一般情况下,夜间行车速度80公里/小时以上为危险车速,70公里为风险车速,将车速控制在40—60公里/小时为宜。因为夜间能见度差,发现险情的距离比白天要短得多,控制好车速为自己多留一点应对操作的时空,这是防患事故重要点。其次,当发现有可疑的静动态信息时,要先减速后观察,即发现可疑点先移右脚到制动踏板上,并轻踩刹车(先行消除制动蹄鼓劲间隙),同时将目光聚集在可疑点上进行确认。一旦发现是险情即可迅速制动,这样可赢得0.5秒至1秒的制动时间,相对于60公里速度可缩小8米至16米的制动距离。对于一些事故案例来说,这可是生命攸关的距离。同时由于有了预制动,消除了各轮的蹄鼓劲间隙,即使是强制动也不容易跑偏。再则在夜间驾驶,要积累些预见性的联想,如发现路上摆放有树枝、石头的,要联想前面有故障车;发现有蓝色烟雾,要联想前面有低速行驶的重型货车;行驶在右侧是低边坡路段,要注意在边坡尽头常有接入的手扶拖拉机通行的小路,这些道口视线差,不易发现,要集中注意力查看是否有道口的迹象,或是设置有道口桩——道口桩是红白相间的小圆柱,设在道口两侧,发现有道口桩,要联想可能有摩托车从小路驶出。此时可闪烁一下远、近光灯,观察是否有侧向光,确认有否来车从路口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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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非城镇路段会车技巧


(一)掌握公路弯道会车的防眩方法。本栏目在前面章节中曾介绍夜间会车防眩目的基本方法,即在交会时不可用目光正视对方车灯,以免形成强眩目。同时在两车相距近10米时打开远光灯,迅速恢复视野。但在山区公路弯道处会车时,会车眩目是不等距的(如上图1)。


左转弯车由于处在弯道的外圆,远光灯光轴直射道路右边沟,不会对右转弯车形成眩目。而右转弯车处在内圆,它的远光灯光轴会直射左转弯车驾驶室,使对方驾驶员产生强眩目。因此当你驾车右转弯时,在进弯道前要利用对方车灯为背景光,迅速观察好弯道内侧的情况,有情况应迅速减速,无情况可闪烁远、近光灯示意来车,并注意一旦看到对方车灯即刻关闭远光灯;当你是驾驶左转弯车时,由于会车眩目距不相等,你可以迟一些关闭远光灯,因为你车是处在弯道外侧,远光灯的光轴直射路右边沟,所以在进弯前也可闪烁一下远、近光灯示意来车,同时将目光锁定在路面右侧,将车靠右边沟行进,即使见到对方车灯也不要急于关闭远光灯,仍可利用本车的远光灯继续观察弯道右侧路面情况,直到两车纵轴线交角小于15度时再关灯(如右下图2)。


安全驾驶汽车经验谈(夜间驾驶之三)

这样既不会使对方产生眩目,又可利用本车远光灯多观察一段路,以免车辆驶出路右。


(二)掌握夜间会车后的行车路线。夜间车辆交会,驾驶员均会受到灯光眩目的影响,在相互关闭远光灯时,观察的距离有限,而这已观察好的安全空间距离又会在交会过程中被缩短,对于观察距离外的盲区的情况,需待交会后打开远光灯继续观察,但是当交会后打开远光灯,尚需1至2秒,驾驶员才能看清盲区外的情况。因此在这1至2秒钟内,车辆必须行走在绝对安全的空间内,如果车速慢,车辆还会行走在已观察好的安全距离内;如果车速快,就有可能会越出已观察好的安全距离,那是很危险的。要想维持车速,又能保证车辆在这1至2秒钟内走在安全空间内,这里有个小诀窍,即交会车结束后,将车切入对方车后的轮迹空间里(如右下图3)。


安全驾驶汽车经验谈(夜间驾驶之三)

因为对方车刚驶过,其车后空间绝对是无静、动态障碍物的,跨入幅度不要太大,跨一半车位即可,等过1至2秒你恢复视野后,再迅速回归本车道。这样即使路边动态有变化,也来得及应对。采用这个办法,必须确认在两车灯光眩目“光蒸化”区内(即两车之间的道路中心)没有静动态障碍物方可。


三、夜间公路停车安全


夜间在公路上停车是常有的事,因停车不当造成了许多事故,也追究了不少停车驾驶员的责任,甚至被追究了刑事责任。应该说夜间停车事故案例多多,教训不少。


归纳起来要做到夜间停车安全,要注意以下三点:


(一)要依法停车。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均对道路上的停车做了有关规定,希望大家认真学习,这里不再抄录。


(二)选择好安全的停车地点。首先不能在禁停的地方停车,如在公路上的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路段不得停车。其次要顺行驶方向紧靠路边停车,路边路肩带拓宽的,可以占用路肩带。要注意不能在下述地点停车:前方有强照明灯的地方,如工地高悬灯等,因强照明灯会对后面来车造成眩目;不要在人行横道前停车,公路上有的地方设有人行横道,停车时要越过人行横道后停车;不要在起伏坡的下坡段停车,因起伏坡路段上坡车视野不良,夜间还要等灯光回落,视距更短,同时刚下坡的车辆路面附着率低,操纵响应度差,往往会造成事故;不要在弯路的过弯后视野盲区段停车,虽不是急弯,但视距不足,还是较危险的;不要将车停在长下坡段,要当心长下坡段常有刹车失效的车辆,当它危急时会把你当作阻挡物。如果车辆发生故障,要设法将车移至安全地方,如是车辆轮胎破了,也要硬撑着驶到路边,不要因担心轮胎滚坏,而停在行车道上。


(三)做好停车的安全防患工作。停车安全防范工作的目的,就是要及早地让来车发现停车。因此,临时停车的要打开车后灯、打开应急灯;较长时间停放的如故障车等,要在车后设置危险标志(三角牌),在来车车速较快路段,要将三角牌设置在距车后50米的地方,设置时手持三角牌走向设置点,要将牌的正面朝向来车方向,收牌时也要将牌正面朝向来车方向,以免在放牌或收牌时发生事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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